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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
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做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免试招收台湾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传真:0571-88219311
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9523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上海外语大学对高中学考成绩有要求吗
上海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两个批次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3.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4.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投档成绩的各省级教委和高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5.经学校认定的优秀学生,若高考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且高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6.学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
7.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按录取规则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录取有什么特殊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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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录取没有特殊条件,但较难考,依按教育部录取规则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1、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
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对上海市完全同分考生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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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江苏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5、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6、在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哈萨克语、乌兹别克语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
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扩展资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上外”,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
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前身为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上海俄文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首任校长是著名俄语翻译家、出版家、中国百科全书事业的奠基者姜椿芳。后历经华东人民革命大学附设外文专修学校、上海俄文专(修)科学校、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传承变革,于1994年正式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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