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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渤海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2025-11-17 01:11:22 | 橘子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67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21012595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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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渤海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的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工程造价(本科)、电子商务(本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科)、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专科)、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网络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的专业有:会计(本科)、会计(专科)、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审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护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约合73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方米;生师比18.8;专任教师2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56.6元;图书49.9万册,生均图书86.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7601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2

760702

汽车服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3

740201

工程造价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0000

4

810203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4000

5

830801

电子商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4000

6

830302

会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2000

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1000

8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9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1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2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4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5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1000

1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1000

17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18

610205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1000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21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web开发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5900

22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G网络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5900

23

630302

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1000

24

630402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8800

25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8800

26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27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28

630303

审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8800

29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30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31

520304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32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8700

33

620201

护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12000

34

600302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99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公寓式1600元/学年;宾馆式2400元/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有关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标准可达8000元/年/生,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155577 4370666

网 址: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渤海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渤海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化学(师范)、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法语、日语、英语(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会计学(中职本科)、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金融学(中职本科)、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0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02.5元;图书289.6万册,生均图书11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
030101K
法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3-6年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5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年后二年16000/年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3K
航海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4
081804K
轮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 3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42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202
音乐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401
美术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9
130402
绘画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外省音乐类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为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

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橘子网(https://www.tiejuzi.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2022年 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o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和天津市双高建设单位,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单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 书 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 体育 、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党务工作等34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500人。学院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慧服务、数字创意打造专业群,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产业学院下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 语言 、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 学习 实训提供了保障, 实习 就业 无缝链接。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 社团 。 毕业生 就业率 常年保持在90%左右,且升学机会较多。天津市高职院校的 毕业 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副书记、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纪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纪委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计划核对并上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多、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增,反之也可调减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 高考 报考指南、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www.tjbpi.com.cn)或学院公众号。

第八条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 宿舍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江苏 省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

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最新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最新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

Ø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我院承认各省级招生办加分政策,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

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 考证 等,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因故无法按期报到者,要书面向新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请假,准假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2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新生报到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因学院目前电话正在改造,如无法接通,请换个时间或换个电话拨打):

022-60315373、66315884、60315374、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60315378、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6031535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603153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60315254、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60315318、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60315260、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60315278、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60315250、25214937(建筑工程系)

022-60315246、25215729(马克思主义学院)

022-60315400、25215029(教务处)022-60315269、25215122(学生处)

022-60315334、25215112(财务处)022-60315377、25216035(后勤管理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60315282、2521401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手机微网站:

QQ:20180326135717

E-mail:tjbpizsb@163.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邮编: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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